北棉南运 南布北销 津沽繁华 尽在船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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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23:03 天津青年报 | ||
河水一响黄金万两“没有漕运,就没有古代天津的繁荣与发展。明朝中叶,天津城市的崛起,关键就是漕运。”一提起天津,林纯业老人给记者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漕运:“我们研究了几十年,不可否认,漕运带给天津的经济发展在当时是飞速的,是任何地区所无法比拟的。当时的封建经济,主要就是小农经济,由于北方在当时的条件限制,仅靠农业无法养活大多数人口,只有通过运输来满足需要。天津正好处在这个漕运的要冲,地理位置让天津集中了各地货物,形成‘天津卫货通南北’的现象,促进了天津商业的飞速发展。绵绵不 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在南京建立后,马上就大力发展江南地区的社会生产,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繁荣。而在元朝统治下的北方,社会生产却因战乱频繁而被破坏,使当时我国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更为严重了。面对这种情况,明统治者为了大军北伐和维持其在全国的封建统治秩序的需要,仍然使用元朝的制度,利用河海运道,转输江南富庶地区的粮米与物资,从而揭开了明代漕运的序幕。 据林纯业老先生介绍,永乐初年,明王朝虽定都南京,但皇帝却长期驻于北京,政治中心与军事中心也因此北移,而北方当时的经济状况远远不能应付如此大的开支,明王朝只好大力发展漕运,“运东南粟,以实京师”。 而且,当时的明朝军队并不像现在的军队有海、陆、空多兵种合成,但是却因为漕运,建立了一支特别的军种——“河道运输兵”。它并不像普通军队要参加一系列的战斗,而是一支完全的后勤保障部队。 1421年,明王朝正式迁都北京后,鉴于天津三卫官军以“临近京师,天下根本,万一天时亢旱、边务缓急不同,稍有不继,必须用此直隶官军搬运至京,得以一时而集”的原因,而备受明统治者的关注,视之“尤重于迤南漕运卫所之官军矣”,当时,管理天津三卫的山东官员掌管着官船37艘,740名军人,从事着由德州经天津分别转输北京、蓟县、辽宁的运粮工作,这些人被称为“运丁”。 除此之外,还有1500多人的“铺丁”,明王朝在天津三卫辖区内的运河沿线,设置44个“哨所”,专门负责修理河道,看护河堤。除了这些工作,这1500人还扮演着另外一个特别的角色,就是“纤夫”。如果在漕船向天津行驶的过程当中,遇到顶风,船无法前进,他们就要“拉纤”,让船通过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在这只部队服役的军人年复一年地在河道上工作,和普通的劳役根本没什么区别,日子过得非常艰辛。按照明代的法律,他们的家人,也要被列入军籍,世代从事这项工作,不能随意更改。“下卫”成了时髦话() 天津经贸活动在当时不断发展的时候,还引起了一场语言的“革命”。林纯业介绍,当时在天津周边各县有一句很时髦的生活用语——“下卫”,意思是指到天津来购买商品。当时运河从南至北进入渤海湾,居住在运河上游的居民纷纷到下游的天津来采购商品,时间一长,人们就有了“下卫”的说法。这也表明了当时天津的繁荣景象。 林纯业说:“当时说‘下卫’,主要是到天津来购买一些由‘运丁’从南方运过来的‘土宜’,正是这个原因,促使天津商业得以兴起,刺激了天津商业的发展。” 据介绍,运河在明王朝时期主要是为了运输漕粮,一般民船非常少,南北的交通又不像现在海、陆、空并举,商业交流并不发达。为了驱使运军尽心竭力地转运漕粮,供应国家需要,明统治者允许运军随船带一定数量的“土宜”,也就是各地土特产品,卖货赚钱,并且对这些货物给予“免税”待遇。 但是,明朝对漕粮的运输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按照路途的远近要求在转年的五月初一、七月初一、九月初一分别运抵北京,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耽误了时间,负责运输的运军官员就要被处罚,所以运军在运送漕粮的过程中,无暇在途中将附载货物脱手,只能是把粮米运到天津卫后,才能买卖自己的东西,所以天津成了各地“土宜”的“聚居地”。而且,等漕船将要返回南方的时候,运军又可以把北方的特产带回南方,这样又有数额巨大的北方各地物产被带到南方。 这些产品,往往都是南北两方都相互越少的物品,买卖双方都很高兴。每到漕船要达天津的时候,周围的人们总要“下卫”来买卖商品,形成了一道天津卫的特别风景。“一日粮船到直沽,吴罂越布满街衢”,天津卫为此专门开设了“十大集市”,留下了“天津卫天天赶大集”繁荣场面。据史书记载,天津成为了运河沿岸“商贾之所萃集,五方之民所杂处”的繁华地区。天津“洋货”吸引人 提起“洋货”,现在的人们总是会想起塘沽的洋货市场以及进口手表、CD机、打火机等琳琅满目的商品,殊不知,早在500多年前,因为漕运的发展,天津卫就有了“洋货”这个称法。 据林老先生介绍,当时的洋货是指来自南方的名贵木料和香料,由于这些在北方价格极为高昂,所以也是“运丁”们携带来最为重要的“免税商品”。明朝规定,每船携带的“土宜”最多为十石至六十石,限额有限,但是运军往往为高利润并不遵守,这些名贵的“洋货”会大量的运到天津,所以“下卫”的一部分人是被这些“洋货”吸引来的商人。 虽然明王朝颁布了禁止携带酒、面、糯米、竹器等多种物品的命令,但这些东西多盛产于南方且价格低廉,北方缺乏且价格昂贵,将这些东西带到天津市场肯定会获得丰厚的利润,因此,运军中还是有人大量携带。到后来,一些有权势的人也借漕运大量贩卖,这种“走私逃税”的现象也就越演越烈。黄金水道增加就业机会 林纯业还说:“天津自古就是一个渔盐富庶的地方,又是天然的河海两用码头,而且地理位置又通南北舟车,是南下北方的交通要冲,漕运仅带动了天津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还造就了许多的就业机会。”他介绍,由于“铺丁”、“运丁”及其家人长期从事于河道有关的工作,在天津地区就繁衍出了一大批靠从事撑船、搬运粮米、修理船舶、相关物品制造等手工业者,以及向卫所官兵及其家属销售日用生活品的小商贩,改变了当时“小农经济”下的天津卫。而且,明王朝当时还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天津发展的政策,使天津的经济活动一跃进入全国的先进行列。 由于天津盐碱地和水塘众多,只能是渔业和盐业的“富庶之地”,却不能大面积种植农作物,“GDP”增长点也只能是这两项,但随着漕运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商品的不断涌入,天津的经济增长点也就多了起来。 除了手工业者外,还出现了专门购买“运丁”携带商品的商人,一时间,米、面、油、花草、木器、器皿、海产品、珍贵木料、各种果品、丝绸、布匹、棉花、豆类的商人全都出现在了天津卫。天津只靠“渔盐”单一的产业结构也就改变了。 由于天津设卫之初居民结构是以军人及家属较多,所以这些人就“近水楼台先得月”,形成了最早的一批从事交易活动的商人,时间一长,当地居民也加入了这支“大军”,形成了天津的“产、供、销一条龙”。各项服务性产业也随着天津的发展而不断壮大。从起初只有端茶卖水的,到后来的“歌舞厅”,从打间住店,到后来的酒楼酒店,天津的城市功能也慢慢地变得完善了。 “漕为国家命脉攸关,三月不至,则君相忧,六月不至,则都人啼,一年不至,则国有不可言者”——《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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