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关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具体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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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8:24 新华网 | ||
(来源:央视国际) 日前,民政部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专家学者对此表示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具体措施落实这一细则。 一些长期关注并参与立法研讨工作的法学家们对《实施细则》的颁布给予了充分的肯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袁曙宏说:“整个国务院办法和实施细则,体现了非常好的立法理念,这就是从原来对这些人员强制性的管制、收容遣送,到新的办法主要是救助,主要是服务,那么这是立法理念上一个非常大的创新。新办法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八个字‘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充分体现了这种人性化的关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说:“救助站只是一个临时的提供救助措施的一个机构,所以它不可能长期向宾馆、饭店一样给提供食宿的机构。这个救助站的基本食宿标准,这个标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保障一个基本的健康和安全,防止很多流浪乞讨人员本来是衣食无忧的,能够解决食宿问题的,它会觉得这里条件更好,就会蜂拥而来,来接受这个地方的救助,这样就违背了原来《管理办法》里所提到的救助原则。” 此外,《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救助期限为10天,这表明救助站的工作只是一个短期的救助行为,对于需要长期救助的残疾人等,要由人民政府妥善安置。《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系列措施,保障和完善了我国的人权保障机制,体现了政府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 基层救助站认为《实施细则》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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