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吁具体措施落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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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19: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4日电 中国民政部近日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央电视台今天报道说,中国内地有关专家学者对此表示极大关注,并呼吁采取具体措施落实这一细则。 一些长期关注并参与立法研讨工作的法学家们对《实施细则》的颁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认为这是对《流浪救助管理办法》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明确了救助的对象及要求,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袁曙宏认为,《流浪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从原来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强制性的管制、收容遣送,到主要是救助和服务的转变,这是立法理念上一个非常大的创新。他认为,新办法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八个字:“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并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说,救助站只是一个临时的提供救助措施的一个机构,它不可能长期象宾馆、饭店一样。他提醒,要防止本来衣食无忧或能够解决食宿问题的的人员蜂拥而来,接受救助,否则就违背《管理办法》里所提到的救助原则。 此外,对于新颁布的《实施细则》,各地基层救助站站长也认为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他们表示有信心在实践中进一步把细则完善好。 天津市救助站站长杨建勋说:“整个细则体现6个字:自愿、无偿、公开,但并不等于无政府。在救助站,首先明确国家的法律、政策,同时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既要自己受助,又要帮助别人,和谐的环境中要有互助的氛围,不能把救助站当成没人管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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