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天开始实行公民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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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5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牛爱民、李京华)从1日起,我国实行公民可按需到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同时,公安机关也开始受理公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的申请。 1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办事大厅内,数百名北京市民前来办理出入境证件。近些天,在北京的街头巷尾,老百姓对这一便民措施赞不绝口。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日开始实施的公民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北京市居民只要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按需申领出国护照,同时也可以按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可赴港澳旅游。 马振川对新华社记者说,长期以来,中国公民申办护照采取有条件申请、公安机关审批发证的管理办法,公民除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的证明。他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国际间经贸、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公民出入境需求愈加突出。实行按需申领后,公民原则上只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到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 据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张淑英介绍,按照规定,护照有效期为5年,护照费每本200元,换发护照220元(含签注费20元),丢失、补发护照420元。提前办理护照不出国,实际上等于护照的使用期缩短,无形中给本人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张淑英说,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在不断简化人民群众办理出境手续的同时,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出国(境)仍实行审批发证的管理方式。(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