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追踪胡志标的最后1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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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2:42 中国《新闻周刊》 | |
爱多电器原总经理胡志标,面临20年的牢狱之灾和65万元的罚金。 20年的牢狱之灾和65万元的罚金,似乎就是这位曾经纵横一时的商业天才最终的结局。然而,对于这个等了3年之久的判决及颇重的量刑,许多当年的“爱多”人猜测是因为胡志标藏匿了1亿元钱。事实是否如此? 本刊记者/张邦松 当胡志标再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时,关于他的一切似乎都已尘埃落定。 6月19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志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志标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20年的牢狱之灾和65万元的罚金,似乎就是这位曾经纵横一时的商业天才最终的结局。然而正如胡志标从来都是个充满争议的人物一样,这份关于他的判决书同样充满争议。 “这已经是顶格审判了。”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谭冰律师认为。也就是说,对胡志标的审判已用了最重的刑。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判决是在胡被拘押3年之后作出的,这个姗姗来迟的判决和出乎意料的重刑意味着什么呢?这大概就是“胡志标事件”最后的悬念了。 1亿元不知所踪 1997年爱多的产值达到了16亿,此时的爱多已站在了事业的颠峰。此后的爱多便开始以惊人的速度滑落,从那时到1999年底爱多进入破产程序,不过短短的两年时间。 众所周知,资金链条突然断裂是爱多盛极而衰的根本原因,然而,爱多资金链断裂得有些蹊跷。 爱多的一位前高层人士曾给媒体算过一笔账,1997年爱多VCD销量145万台,当时利润丰厚,按每台利润200元算,爱多赚到3个亿;1998年爱多VCD销量100万台,按每台利润100元算,收入也有1.5亿。爱多最红的这两年,销售收入超过4.5个亿。“这些钱我们也不知道用到哪里去了,而且2.1亿的中央台广告费,爱多根本就没有十足支付过。” “很多人怀疑爱多有资金黑洞,也就是说胡志标暗中转移了爱多的大量资金。”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的孙振科律师说,“许多经销商和胡志标以前的部下都相信,胡私吞了大约1亿的资金,这可能是胡被重判的原因。”孙目前是胡志标妻子林莹的代理律师。 实际上,关于这笔资金的去向,一直都是个未解之谜。 1998年是爱多危机总爆发的前夜。在这年的第四季度,爱多产品在旺季断货,爱多以备货的名义,要求各地经销商打款。当时爱多迅速集中了约8000万元左右的资金,但这8000万元进入爱多后,除了部分支付了货款外,其余的都“不翼而飞”。 同时,1998年4月起,胡志标拖欠汕头南安公司VCD机原料货款近3000万也一直未能结清。 而在《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报告》中显示,到2000年6月为止,爱多公司的实物资产仅为1816.48万元,其中包括三块工业用地的评估价值1134.97万元和一批评估价值为360.68万元的原材料、半成品。 也就是说,大约有1亿元左右的资金不知所踪。这笔钱到哪里去了? 胡志标本人对这笔钱的解释是:“公司前期一直在亏损,后期的资金基本全部填进去了。公司后期管理非常混乱,大部分的广告费都交给总代理去操作,到底有多少落到了实处,也不太清楚,因为大家都是凭发票报销。” 胡志标的一审代理律师林少杰告诉本刊,胡志标被拘押期间,爱多的大股东之一陈天南多次到狱中向胡志标打探这笔钱的下落,并许诺只要胡拿出这笔钱,他就可以用其中一部分帮胡周旋这件事。但至始至终胡都一口咬定他没拿那些钱。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对这笔钱在公诉中也未涉及。一审判决中,并无相关认定出现。就连在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山市中院不予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中,也只是涉及一套价值100多万的房产来源问题。 无处可藏的巨款 “从常理上说,胡对爱多是有感情的,而且是他自己有股份的公司,以后赚多少都是他的,没有必要为了现在这1个亿的钱断送了自己一生。如果他决定要拿,那就一定是一早做好了周密打算,不会轻易留下线索。”一位熟悉此案的律师说。 但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爱多高层似乎更愿意相信胡志标本人对这笔钱的解释,即这些钱实际上已用在了公司运作上,只是对于处于困境中的爱多来说,这些钱就像是泥牛入海,无迹可寻了。 “以我对胡志标的了解,他如果真有这样一笔钱,一定会拿出来挽救自己的企业,爱多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样。”他说,“实际上,即使在鼎盛时期,爱多也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有钱。” 胡志标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企业家,没有什么社会背景,创业时没有任何资金的来源,在创业的前期,也无法从地方银行获得贷款。惟一的资金来源就是自产自销,靠卖VCD赚取一点差价。 “爱多在扩张时期投入资金是巨大的。”这位人士解释说,在爱多扩张时期,几乎每天都要招几十人,每星期都要成立几个新部门,每月都会有全国各地的精英空降到爱多,这些扩张行为耗费了爱多大量的财力。 “管理也很混乱,这也吃进去不少钱。”他举例说,有时光螺丝钉就一口气进了几百万的货,几年都用不了。员工吃回扣现象泛滥,货款私用甚至携款潜逃的事时有发生。企业中高层的报酬绝大多数都是现金支付的,胡志标没有采取什么有效的激励措施来压缩、平衡工资规模。 企业战略方面的失误也分流了爱多不少的资金。1998年9月至11月,胡志标未经公司另外两位股东陈天南和益隆经联社的同意,用爱多名义成立了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和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 “现在看来是比较盲目的,这些项目没有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分流了他的资金。”这位人士认为。 另一位持这种观点的人是胡志标的律师林少杰。“我已经1年没有收到胡志标的律师费了,现在我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如果他有钱,不可能不给我。”林少杰肯定地说。他最近收到胡志标给他的信,胡在信中感谢林3年来为他奔忙,但他无力支付律师费,感到很内疚,并称在二审时想请别的朋友帮忙。 对于这1亿元的去向,不仅法院没有过多的追究,就连打款给胡志标的经销商也很少有因为此事而向胡发难的。 就在胡志标案开庭的前一天,即2002年的10月30日,胡志标的妻子林莹在苏州被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昔日的“标后”是因为易名在一家公司担任部门主管,后被认出而被捕的。 “林莹在爱多几乎是代替胡志标掌管财权,如果胡志标真有什么藏匿的资金,她不可能不知道,那她也不用隐姓埋名去给别人打工了。”林的律师孙振科说。 然而林莹是有意和胡志标唱双簧,演苦肉计呢,还是他们的确已经山穷水尽了?这一切到现在还是一个迷。 记者在离开中山市的时候,据一位消息灵通人士说:“这1亿元至今还是一个悬念,据我所知,中山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此事的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