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农民工加入工会是历史性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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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4:0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束学山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式报告中,首次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将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问题。中国农民工能合法地加入工会,这对千千万万在他乡辛苦劳作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历史性的进步。广东是中国农民工最集中的地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农民工是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形成的一个新兴劳动群体。他们是农民,却又投入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成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他们是工人,却没有像国有企业职工那样的地位和福利待遇,没有劳动保障,没有医疗保障,没有保险,没有可以依靠、可以维权的组织。他们像候鸟一样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艰难穿梭,成为打破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先驱者”。作为“先驱者”,他们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却没有享受到自己国家的“国民待遇”,每到年关,农民工为讨薪而爬塔吊和高楼自杀的悲剧时有发生。 虽然《劳动法》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其个人维权的成本是巨大的也是艰难的,他们以个人的身份在跟资方谈判过程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跟企业平等对话。他们没有规范的行业组织,权益就无法得到维护,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铤而走险,以极端的暴力或残酷的自虐行为来反抗。这些构成中国农民工最为辛酸的一页!因此,把农民工接纳入工会,是现实中国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最强有力的工人组织莫过于工会。《工会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地位,规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跟资方谈判、解决劳资纠纷和职工困难等。工会的合法性极大地增强了职工维权的力量,只有加入工会,农民工才能以组织的形式维权;只有加入工会,农民工才能以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这种合法的组织力量是农民工的其它非正式组织所难以实现的。目前,一些农民工也自发地组织了一些非正式组织,这种组织以地缘、血缘为纽带,以“亲戚”、“老乡”关系组成帮派,虽然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能发挥一定作用,但这种松散的非正式组织对于社会稳定也具有潜在的危胁。与其让农民工成立非正式组织,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不如把他们纳入工会组织中,因为合法的组织更能保障他们的权益。 据统计,中国目前还有1亿多职工游离于工会之外,其中大多数是非国有企业的外来务工农民。早在2000年,中国制造业中的农民工已经占到了57%。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意识弱,整体素质较低,就更需要把他们团结在工会组织中,努力培养、教育和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工人队伍中的一员,这样才能使这个新兴的社会群体健康地发展,使农民工更快地成长为中国的“新工人”“新市民”,也使他们在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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