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盼关爱民工的政策尽早“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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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3:54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朱胜国 前段时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正式通过决议,允许各地工会将条件具备的民工吸收为会员。这些顺应民意的政策措施,从国家层面体现了对民工的关爱和对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令人欣慰。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则新闻打破了我对于民工命运逐渐得以转变的欣慰。《信息日报》10月8日报道,10月7日上午,在广州市的大街上,一位来自广西的民工在光天化日下被两名穿制服的人强迫脱光衣服,当街羞辱达两个小时。 当然,责怪民工的软弱显然有失公道,因为在民工眼里,这些着制服的人天经地义地拥有对他们的随意处置权,尽管他们和城里人一样行走在共和国的阳光下,尽管从理论上讲他们也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然而现实却是,在一些有着强烈特权观念、习惯于摆架子显威风的执法者眼里,民工就是可以被随意驱赶、处置、凌辱的对象。而当执法者眼里的执法对象被分成三六九等的时候,能够指望位于最底层的民工得到公正的待遇吗? 发生在广州的这起严重侮辱民工的事件让我们看到,尽管国家从制度设计上明显倾向于保护民工的权益,但如果制度执行者依然将民工作为被歧视与侮辱的对象,依然没有把民工当做城市的主人看,那么,良好的制度设计很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加强对城市执法队伍的整治,从机制上保证民工的社会地位得到尊重、人身权益得到保障,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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