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闻富过敏症与企业公民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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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17:13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刘效仁 前些日子,尚德琪先生写了篇文章《别一提富人就过敏》(见2003年9月23日《中国青年报》)。尚文认为,在中国,似乎一提富人就过敏。他甚至对2002年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第九名的郭广昌说的“民营企业应该对这个社会有更多的回报,有更多的责任意识”亦有非议,认为不能对富人提出额外要求。 我虽然不属于“一提富就过敏”者一族,但对于尚先生的观点却不敢苟同。因为对于富人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不仅合乎中国国情,而且能与世界接轨。目前国际上正推行“企业公民观”———把公司看成是社会的公民,其核心业务为社会提供价值的同时,也向社会显示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其中,遵守商业道德、善待员工、缴纳税款和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安全和可靠的产品服务、具有良好的环保记录、改善社区生活条件被定义为“很重要”的“企业公民价值”。美国波士顿大学企业公民研究中心的一项关于美国500家公司的市场调查表明,对以上6项指标,普通员工认为“很重要”的比率分别为87%、85%、82%、81%、57%、50%。连续两年被《商业道德》杂志评为企业公民第一名的IBM,其企业公民观即为,除了企业慈善事业和策略性的捐赠,企业公民还应包括诸如员工对社会的贡献,员工在公益事业中的领导作用、更广范围的商业道德(包括环保政策)等。世界500强大致同时也是企业好公民的样板。 我们应当承认,国内企业关于企业公民的理念还相当陌生,以至于有的媒体将2003年称为中国的“企业公民元年”。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该用企业公民观的基本底线来要求那些上了排名榜的公司老板们。 以我的理解,按章纳税是做好企业公民的最起码要求。《中国税务》杂志不久前发布了2002年度中国纳税排行榜,其中《福布斯》2002年内地100名富豪中,只有4人及其企业进入私企纳税50强。一个被上了榜的富人见了胡润以后,比较严肃地说:“因为你,我要多花350万元人民币纳税。”因此,即使把富人想像成为常人,逃税同样是不可原谅的缺点。 其二,尚文提出,富人们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所以就不应该对他们提出其他额外的要求。不错,没有这些富人,我们的不少兄弟姐妹就会失业。但是否因此就可以对富人们感恩戴德,从此闭上嘴巴不能说半个“不”字?事实上,一些富人对于职工的待遇亦是人所共知的。一项调查数据是,去年中国死于工伤疾病的有38.6万人;由于空气污染,每年将会导致50万人死亡;中国9.8亿人用的水都是污染的。就说拖欠职工薪资这件事,都是作为企业老板们的小小的耻辱。中国富豪财富的积累速度,比欧美富豪积累同等财富的时间要短得多,甚至比东南亚的富豪更快。所以,不少中国民营富豪的暴富过程,很可能隐含着对客户、对员工、对国家和社会的极端剥夺。同样,对于环境污染的日益破坏,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能不敏感十分。 其三,关注公益、回报社会,亦是好企业公民的最基本的实践。中国有很多立志做“中国的比尔·盖茨”的企业家,但没有一个企业家提过想做“慈善家比尔”。在世界500强看来,自发实践公民责任,寻求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必须关注社区的公益事业,必须从事慈善事业。美国的福特等公司早在几十年前就把慈善活动写进了公司的章程,甚至把这些人文的东西放在显著的位置,而我们的富人们却相形见绌。 要具有企业公民的理念,不在于企业的大小,而在于有没有朝那个方向去做。换句话,是否回报社会,更多的是责任意识,是富人们的内省和自律,而不是社会其他人的额外要求。如果他们不自省,我们,包括我们的媒体也不敏感,我认为这是一种失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