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画报:让“单位”退出私人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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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1:30 外滩画报 | |
作者:雍子 近日,媒体报道,今年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报考研究生不再需要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无独有偶,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离婚当事人不再需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介绍信。鲜红的“单位盖章”退出了越来越多领域,更多地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弱化。 单位这一概念,我们并不陌生。过去讲到“单位”,意味着你不仅要为它勤勤恳恳地工作,你一生的生老病死婚丧葬也都由它掌握。从踏进某个单位开始,找对象、进修、结婚生子、生病退休,直到最后死了,还要单位领导给念悼词,来个“盖棺定论”! 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事无巨细、捆绑式的管理方法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此一时,彼一时”,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老的管理办法未必合时宜了。首先,单位的概念已经发生变化。如今,企业、事业单位都采用人员聘用制度,人才的柔性流动使得单位曾经坚不可摧的“围墙”土崩瓦解。绝大多数单位与职工只是一定期限内的聘用与被聘用关系。职工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单位也不再构成一个固定的工作、生活圈子。 其次,单位的作用也今非昔比。过去,单位确实能够解决职工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生活问题。组织上可以安排两个毫无感情的人结婚,也可以“棒打鸳鸯”,让夫妻“划清界线”。但是,改革开放以后,一方面,公民的自我意识明显增强,组织对职工个人私生活的干预越来越少;另一方面,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改革、医保改革以及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推出,个人与单位之间不像过去那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是越来越单纯。 对于已经进入社保的职工来说,单位的意义非常简单,就是个工作的地方,职工生病、分娩、退休都不再与单位发生任何关系。唯独结婚、离婚、升学这几件人生大事一直需要单位的盖章、证明。其实这些年,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已经得到充分的保障,不再需要单位操心。户籍管理中已经有婚姻情况记录,单位再开未婚证明也不过是走过场,并没有实际作用。而职工考研需要单位“盖章”也同样是多余的,职工能否被高等院校录取是考生本人与院校之间的关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工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依法服兵役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少单位因为考虑到本单位利益,限制职工考研,给职工继续求学制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单位盖章”,这个简单的管理方式,某些时候竟成为某些人玩弄权术、趁机刁难的机会,成为阻碍普通人追求幸福、继续深造的“关卡”。 这次,将公民结婚、离婚、考研报名程序中需要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的内容都取消,单位对职工个人问题的管理从最初的“完全管理”到后来的“有限管理”到今天的“自主管理”。我们看到新一届政府在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过程中又迈了一大步,“强制性”管理正在逐步被“人性化”管理所代替,政策的制订、修改也越发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政府和单位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求学问题,转而为公众提供更全面周到的服务。单位把自主选择的权利还给个人,简化不必要的程序,其实是社会民主的一大进步,是政府对公民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认同,和对公民选择能力、判断能力的信任。 “单位盖章”退出婚姻登记手续和考研报名程序,也将进一步促进“单位管理”真正向区域化的“社区管理”转化,使“单位人”成为更加名副其实的“社会人”。单位放手,让个人独立思考、判断,决定要不要做,如何做。不管决定做得好不好,后果也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单位终将告别“家长”的角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