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高校能否把冠名权出让给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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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4日17:19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刘尧飞 日前,公立江西财经大学把该校几个学院的冠名权分别出让给校友所办企业。作为回报,校友企业负责接收该校学生到企业实习,表现优越者毕业后还可以直接留在该企业工作。由此,江西财经大学出现了几个“一听乍像民办大学校名的学院”。(《中国青年报》10月20日) 消息一出,引起网上激烈争论。尽管江西财经大学从党委宣传部长到校长助理等纷纷出面,一再强调“出让学院冠名权不是为了钱,是学校与企业进行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是学校回报企业的一种方式,不反映买卖关系”,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事业有成购买母校学院冠名权的财大校友也再三表示“这样做只是回报母校的一种形式,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市场的零距离”。但网民诸如“教书育人的净地被企业的铜臭玷污”等叫骂声还是不绝于耳。 其实,这种做法自身并无不妥,企业冠名高校既没有明令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所谓的侵权行为。相反,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做法对于高校和企业双方来说是一种双赢的行为。 江西财大与校友所办企业之间这种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学校在经费和学生就业这两方面的压力,而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尽可能方便地得到企业所需人才,无疑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网民纷纷叫骂呢?我想,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江西财大和企业之间的这种合作同样存在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存在干预教育的现象?高校是否已经成为或将成为企业谋利的组织?不难想像,当企业参与高校的课程设置,会使教育变得急功近利,制定高校教育目标的眼光又会是怎样的“鼠目寸光”?当学院成了投资企业的一个科室时,出来的人才在这个企业或许有用,但换个地方呢? 解决的办法是:高校和企业双方的合作都应当互相尊重彼此之间的独立自主。高校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发展和规划,企业遵守不干预教育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的基本性质和规律。 其实,江西财经大学的这种做法是一种让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的探索。从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参与高等教育已经越来越频繁。未来,参与高等教育的企业肯定不会是少数,而冠名只是企业多元化参与的一个方面。在国外,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的形式有很多,比如企业直接向高校募捐。国外高校出让冠名权的现象也是很普遍的,如斯隆商学院、凯洛格商学院等。在国外,还存在整个大学把冠名权出让给企业的现象。而在国内,企业人士与高校合作成功的范例也是屡见不鲜,比如著名爱国助教人士田家炳先生与全国大部分师范类高校都有合作,这些参与合作的师范院校大都成立了“田家炳教育学院”;而由邵逸夫先生出资建成冠名“逸夫搂”、“逸夫馆”的高校图书馆和学生活动中心更是数不胜数。 因此,只要不冲击高校教学的基本性质,在尊重高等教育本质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企业合作来加快高校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江西财经大学的探索值得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