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要方便记者采访 不得限制公民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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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15: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0月27日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法院都要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并不得随意或变相限制公民旁听案件的审理。 海南省高院通知要求:已经审结的案件,欢迎记者采访报道。公开开庭审理尚未判决的案件,记者可以旁听,承办法官不接受采访,必要时案件所在法院可以介绍情况。对审理的重大、敏感、热点案件,记者旁听并做全程跟踪报道的,案件所在法院要加强与记者的沟 为了确保公民的“旁听权”,海南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依法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应及时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告开庭信息,使公民提前知晓开庭的有关信息。公民凭身份证等合法的身份证明即有权旁听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社会关注和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或宣判结束后还应认真听取参加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