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1:07 京华时报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90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本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认证机构注册金最少300万 《条例》规定,设立认证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另外,还要有固定的场所 不及时出具认证证书将受罚 《条例》规定,认证机构未及时向其认证的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认证机构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该机构也将受到上述处罚。非法从事认证最高罚50万 《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予以取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