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电影审查权下放与市场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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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3:5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三畏 据11月2日《解放日报》报道:记者从广电总局剧本中心召开的青年编剧约稿会上获悉,我国电影将实行一系列宽松政策与奖励机制,其中包括电影创作者只需将电影梗概交与电影局审查,经批准便可立项拍摄,而不用审查全部剧本。二是下放影片审查权,初步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的电影主管部门有了最后的终审权,等等。 在以往长期的电影审核管理中,电影既要为丰富大众的娱乐文化生活而服务,同时也要遵循以政府导向和公众利益为基石的意识形态,尤其是在以往宣传方式相对单调集中的五六十年代,电影的宣传导向作用远远超越了报纸和广播,几乎就成了中国民众接受思想洗礼的最重要途径,电影的思想形态功能在那时可谓空前地放大。 但时代在变、人的思想在变、整个社会都在变。而相对映照的却是中国电影“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的日渐惨淡与市场萎缩。 关于中国电影市场的节节败退之主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笔者认为:其中最大的症结还是在于旧体制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电影拍摄、放映审核权长期以来被高度集中化,影片审查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它还是一种行政控制的模式,这是与市场调控为主的模式、以电影从业者专业知识为基础的模式格格不入的。它容易忽视电影本身有独特的话语体系和功能的特征。结果呢,电影越来越不能符合当下的市场规律、不能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出现,其结果自然是缺乏活力和生气,得不到广大观众的青睐。 电影审查权下放,意味着以往由电影局独家享有的审查权被分解到了七家地方电影主管部门,权力被稀释了,更多的人参与到决定一部电影的“生死”大计中,而不再完全是以往几个人说了算。只需将电影梗概交与电影局审查,经批准便可立项拍摄,电影制作者的创作空间比以往相对放松了,至少不会出现因一个细节就导致影片被“扼杀在摇篮”的情形。 如今,电影工作者正以日益丰富多彩的影片形态丰富中国民众的精神生活。而电影消费市场的成长,又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条件,即有志的电影从业者可以越来越敢于并且可能在市场上实践自己的专业理念。中国进入WTO只会将天平更加向市场的方向倾斜,使原有的宣传模式更加难以维系,主管部门必须拿出更大的决心与魄力进行自我改革和对外改革。体制内外的这种相互呼应,反映了电影专业主义的模式与市场力量的结盟,具有深层变革的意义。这是改革走向的一部分。 所以,也许这次改革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但它毕竟进行了改革的第一步,而变革总是一曲三折、历经艰险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