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看黄碟案当事人妻子首次亮相安徽卫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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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4:41 安徽卫视 | |
相关专题:< 新浪网与安徽卫视联合推出热点案例再关注专题 > 2002年8月18日深夜发生的一件事让陕西延安市的一对小夫妻终生难忘。他们就是于去年发生的轰动全国的"夫妻看黄碟"事件的当事人:妻子李巧花、丈夫张林。1年后,妻子在安徽卫视第一次面对镜头,回首这段难以抹去的记忆。 11月9日晚,她在安徽卫视首次亮相。她的露面,再一次牵动了一个关于公权于私权的话题。 今年25岁的张林是宝塔区万花乡的一名乡村医生,这座不大的平房既是他的诊所,也是他和新婚妻子安家的地方。然而蜜月还没过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02年8月18日深夜11点多,万花乡派出所的4名民警和联防队员以搜查黄碟为由突然进入屋内,张林本能地加以阻拦并与来者发生冲突。 李巧花:他们都穿的是便服,带张林走的时候,说得难听一点的话,连个裤头都没穿,鞋都没穿,就拉了条裤子套上,拉了条裤子套上,穿了个衬衣,带走了。第二天,在交纳了1000元"暂扣款"后,张林被警方释放,被扣留的电视机和影碟机也得以退还。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让张林万没有想到的是,事隔2个多月之后,宝塔区公安分局突然以妨害公务的罪名将张林刑事拘留,这一关就是15天。张林被拘留半个月后,当地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又过了一个月,警方宣布案件撤消。但是,张林的自由并没有给家人带来欣慰。就在释放后的第二天,张林被送进了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附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张林精神异常,患"急性应激性障碍"。 李巧花:你们想逮就逮了,你们想把人逮了就给逮了,想放就放了,我就说这太不公平了,我想跟他讨个说法) 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此事经陕西《华商报》首家披露后,全国各级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网络,都进行了详尽的报道。网上的一份民意测验结果表明:在总数约15,000人次的投票中,有95%的人认为夫妻在家中看黄碟不违法;同时,94%的投票认为警方进家搜黄碟属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更多的媒体和专家在冷静地分析后认为,黄碟案传递出公民对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的强烈呼吁…… 专家看法: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杨团:我觉得这件事情是很明显的,就是说,这个行政执法人员闯进人家家里头,去干预人家,这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做都可以,为什么他们夫妻看不可以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吴大维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自己的侦察权,这个是法律赋予给他的职责和权限,那么这一点我们不能怀疑。那么人民警察的权利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那么你在执行你的公务的时候,你想到的你不仅仅是一个打击犯罪的战士,你更重要的是服务于公众的一个公仆。 专家:在一般的这种刑事执法的过程中,那么我们基于对于警察进入公民住宅的问题上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 杨团:作为每个公众,每一个人,你要通过学习宪法,明确我有哪些权利,我这些权利是我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宪法保护的权利;每一个政府的官员,特别是属于执法人员,法厅的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你也要学习宪法,你要明白,就是我怎么做才是维护宪法的,我哪些行动是错误的。 经过延安市宝塔区有关部门的协调,这场夫妻看黄碟风波终于在2002年的最后一天尘埃落定:宝塔区警方和张林达成调解协议,宝塔区警方向张林赔礼道歉,补偿张林精神损失及误工等费用2,9000多元,万花派出所所长和当事民警分别受到免职和调离的处分。(安徽卫视《周末断案》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