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名校”腐败岂能成为默认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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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7:52 法制日报 | |
作者:吴学安 日前,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教育乱收费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据报道,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此番对教育乱收费重拳出击,可谓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因为,近年来中小学乱收费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南京一家调查公司近日一项调查表明,在江苏省排名前10位的暴利行业中,除了电信、房地产这些老面孔外,令人惊诧的还包括一向是以非盈利自居的“中小学教育”。据南京一家媒体报道,有人曾给南京一所名牌中学算过这样一笔账:该校初中部每年招生400人,除了300人属于“划片入学”范畴不能收费外,剩下的100人通过择校平均每人要交纳2万元,那么该校每年收取的赞助费就有200万元;如仅以初中收费标准计算,再加上高中部“额外收入”,一所名校的每年进账不会少于400万元。一所“名校”的“额外收入”已经如此可观了,那么整个南京城所有的名牌中小学加在一起,该有多少钱进项呢?尽管人们从没有听到有关部门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明眼人不难想象,这肯定是一笔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属于非盈利组织,并全面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而时下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甚至成为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教育需要发展而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于是,中小学校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很多学生家长也觉得,如果学校收取的“额外费用”的确全部用于教育投入的话,那也算是自己对教育事业的一份贡献。但问题是这些收取来的“额外收入”究竟有多少真正用于教育事业,家长们感到一头雾水。尽管各地政府对于当地“名校”高额的“额外收入”,一般都作出原则性规定,如“用于学校教学条件改善和设施更新,不得用于教师发放福利”,或要求“名校”上交一部分用于“统筹改造薄弱学校教学条件”等,但由于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体系,尤其是公开的社会监督,这项巨资在监管体制外循环,极易滋生腐败。 毋庸讳言,“名校”乱收费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愈是“名校”,收入愈多,而那些普通学校则很少有“额外收入”。尽管许多地方对“名校”实行财政专款账户政策,但大多还是按比例返还给学校,由此造成“名校”愈加“富裕”,“普校”愈加“贫穷”。可见,教育乱收费,不仅败坏了教育声誉,损害了教育形象,也成为经济落后地区“普九”的主要障碍。更主要的是,教育乱收费已成为导致教育不公平和滋生教育腐败的温床。如很多“名校”的“额外收入”主要是用于基建和物品采购,但由于缺乏有效制约,在基建和采购中,有相当一部分钱以回扣、贿赂等形式流入到一些当权者的腰包里;再如一些单位以支持教育为名,给予“名校”大笔赞助费,使得赞助单位头头的子女得以进入“名校”就读,个人为此省下一大笔开支,而公款却成了“冤大头”。 在愈演愈烈的高价“择校风”下,很多“名校”也由此坐上腐败的火山口,这也是近年来校园里时常有“贪官”落马的根本原因。但与经济腐败、司法腐败相比,由于牵涉到学生家长自身的利益,人们对教育腐败似乎一般都采取较为宽容和忍耐的态度,甚至处于一种无可奈何、麻木的精神状态,“名校”腐败已成为社会默认的腐败。甚至有人认为,“名校”收取高额赞助费是学校与家长之间“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的事。但从深层次看,为了小团体和极少数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才是一些“名校”对炒作择校需求、额外高收费乐此不疲的真正原因和内在动力。高价择校所带来的“名校”腐败是触目惊心的,它不仅使得教育资源的发展更加趋于非均衡化,也使得校园腐败愈演愈烈,更主要的是它给正在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学生身心发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对于教育腐败,我们既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宽容默认,而应齐心协力、同仇敌忾与之进行斗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