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质疑无人监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18:31 光明日报 | |
作者:李健 报载,东北师大附中在期中考试中实行无监考考试。学生们在考试前一起宣誓,旨在学会自信、自尊、自强,创造诚实守信的环境。在诚信缺失的今天,此举的初衷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要问一句:有这个必要吗? 你也许会问,国外不是早有不监考的先例吗?如有一位留英学生有急事回国,又恰逢考试。导师交给她一张试卷,要求三个小时完成。这位女士就利用在飞机上的时间考试,然后请航空小姐证明是独立完成,且在三小时之内,教授认真评阅后给出了恰当的分数。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这种普遍诚信的背后,是完善的社会诚信机制。即讲诚信者受益,无诚信者受损。如果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隐瞒经历,弄虚作假,他将很难在其他公司立足。 我们所缺乏的,正是这种铁面无私的社会诚信机制。我们呼唤诚信,渴求守信,但这绝不是可以通过变换形式实现的。如作证前要宣誓,但如果不追究作伪证者的法律责任,恐怕法庭上很少能听到真实的言语。换句话说,要先有必须诚信的规矩,再有人人诚信的现实。 这个规矩,可以靠法律强制确立,依法打击无诚信者,保护讲诚信者;可以依靠社会的公共约定,即大家都唾弃失信者;也可以依靠道德文化的熏陶,以教育手段提高做人的修为。但这一切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在社会诚信机制尚未成熟完善时,无监考不见得就是提高学生诚信水准的正确方式。试想,他今天宣了誓,可能这次考试的确不会作弊,但能保证他以后就不作弊吗?再者,要是真有学生作弊,怎么办?相反,传统的有人监考在现阶段更利于提高作弊成本,让准备越雷池者望而止步。 我看,等全社会诚信机制初步建立,大家都有守信的习惯或是不敢失信的时候,再把监考老师请出考场也不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