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农民工维权缘何会陷入无望怪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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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3日20:23 新浪观察 | |
作者:肖余恨 据新华网杭州11月23日电,两名来自江苏沭阳县的烧伤民工为获合理赔偿,在浙江嘉善县多个党政部门间反复奔走求助已近两个月,却没有一个部门、没有一个官员站出来为二人主持公道。这两名工人是在受雇为后被检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这样的案例绝非个别,它典型地代表了农民工所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出来打工,多集中在险、脏、累、苦为特征的行业中,他们除了在就业、子女教育、各种福利等方面却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外,其安全问题根本得不到保障。以嘉善县中辉公司为例,该公司的木粉房去年曾发生爆炸事件,致一人死亡,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后质监局通过检查后进行罚款3万元的处罚:处罚是在镇党委书记多次协助和调解下才得以执行!可虽然罚了款,但木粉房的安全境况并未改善,让人不禁为这种处罚方式不解。特别是在农民工工伤之后,多次奔走于政府部门而被冷漠地推诿,陷入了“要定赔偿标准,就得定残,要定残就得继续治疗,要治疗就得要交钱,没钱就治不了就定不了赔偿标准”的怪圈。从信访局到了劳动局,劳动局又“建议”打官司,要打官司又需要诉讼费和律师费,没有钱又不敢也打不了官司”,呜乎,这就是农民工的悲惨际遇!我不知道,我们的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在这类事情上的行政效率为什么如此之低?对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感情如以如此冷漠?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该起到协调、服务和监管的职能,然而,在这样事关社会公平的事情上,政府不仅干预的能力的态度模糊,强度有限,而干预的效率也是如此之低,不禁让人对这样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的制度设计感到遗憾。 各国现代化的历史经验证明,实现社会公平,首先要从保护弱势群体做起。在我国,民工也是弱势群体,可是现在还没有保护他们的专门法律。而且,需要指出的是,有关部门迄今为止还没有提出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的立法计划。关于农民工权益问题,早已成我们社会的一个“隐痛”,只是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是说的多做的少!农民工在维权时靠政府不灵,靠法律成本太高,于是一些农民工以跳楼和自焚来维权,可被社会看作是一种“秀”,被治安管理部门强制处罚,那我们不禁要问:他们,到底该如何维权?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