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新闻发言人封锁新闻--访人大新闻学院副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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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0:27 瞭望东方周刊 | |
《瞭望东方》记者张修智/北京报道 防止新闻发言人封锁新闻--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还是保障官员的职位稳定性,这是需要从根本上去考虑的 《瞭望东方》:最近,一些推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省份的记者反映,他们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去联系采访,结果被告知:所有的事情新闻发言人都讲过了,你去找新闻发言人吧!这种现象使一些人开始怀疑:我们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到底是为了促进信息披露、政务公开,还是为了控制舆论、封闭信息。 喻:从表层上,这可以说它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误读,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严重曲解。实际上,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不是免除各级官员面对新闻机构向公众披露信息、公开政务的职责。不是说有了新闻发言人,其他官员一律都可以不接受采访了。我们的政府,包括每个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国家,都没有这么向外解释新闻发言人制度。如果用这种方式来理解,有新闻发言人制度还不如没有好。 更深层的问题是:官员为什么不愿接触媒体?这是因为,事关公众利益的信息披露一定是有责任的。从现代政治传播学的角度说,信息就是一种权利。披露信息实际上等于是一种权利的社会分享过程。这种权利的分享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方式,都需要制度来保障。 长期以来,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国家存在着一种明显的责任不对称的情况。表现在:作为某一级主管的官员,不披露某类信息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一旦他披露了,却可能要承担由此而来的全部后果。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责任不对称使官员倾向于沉默,倾向于不披露,倾向于不跟媒体接触。这是体制的问题。我认为在信息披露问题上应该建立对称的责任制。责任制的内涵就是,不管他披露信息还是不披露信息,相关的责任都应该由他承担。这时他就会有一个权衡:如果不披露,引起的负面效果和损失,他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得起责任。这个责任是对称的,而不是说我不披露我就不负责任。 信息的披露的确有一个度的把握,把握这个度的标准不是政府的利益,而是要以老百姓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瞭望东方》:某地方政府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时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了对付海外媒体对本地的污蔑。你怎么看这种定位? 喻: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功能是政府公关。什么叫公关?公关之父伯奈斯说,最好的公关就是说实话。当你不说实话的时候,即使你有很高的技巧,能蒙人于一时,但最终还是要受到时代、舆论和历史的惩罚。设立新闻发言人并不是为了要把一个事情"抹平"。根本的是,政府要通过新闻发言人的发言行为,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得以改善,使公众对事实的了解更加全面,更加客观,更加深刻。这是判断新闻发言人做得到位不到位、称职不称职、效果好不好的最高标准。 《瞭望东方》:作为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老师,你有何感受? 喻:我有个很深的感觉,我们现在的新闻发言人培训当中,更多培养的是技巧,比如说如何面对记者提问、如何着装、如何调整自己的语气等等,我觉得这些当然是重要的,但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一个在新闻发言人培训中应该强调的问题,我认为并不是技巧问题,而是作为一个新闻发言人的角色自觉以及价值取向的把握。一个政策说到底是有它的价值底牌的,就是说制定它到底是为谁服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还是保障官员的职位稳定性,这是需要从根本上去考虑的。 声明:《瞭望东方周刊》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