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让人羡慕的职业”与司法独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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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5:13 新京报 | |
作者:许五 12月14日《新京报》A02版《让司法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一文,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推断出满足司法工作者最高层次的需求就可以抵制腐败实现司法独立,其论证难以令人信服。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认为,生理、安全、爱与归属、尊重及自我实现这五个需求虽然层层递进,但只是低层次需要满足的个体“更有可能”追求高层次的需要,而不是“当人的某一级需求得到最低限度的满足之后,才会追求高一级的需求”。这只表示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确定性。再者,从下向上推正确,却并不能证实从上向下推也正确。因此说“自我实现的需求得到满足,就可以抑制低层次的需求,以遏制司法腐败”,是不现实的,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文中举出美国“高薪养廉”的例子来说明其法官在自我实现需求得到满足以后,成为社会“名流”,受到公众监督,因而爱惜羽毛,抑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这样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它放在中国一样适用。“养廉银”制度在中国清代也曾出现过,但清政府的腐败程度人所共知。在现阶段的中国,单从法官的待遇而言,已经很令人羡慕了,可见问题决不是法官拿钱的多少,而在于其能否产生“爱惜羽毛”这种观念。文中未提出使用“养廉银”这种方式来抵制腐败,可能也基于类似原因。 文中提出,用赋予法官崇高荣誉的方式使他们成为名人,让他们成为普通民众的“偶像”和“榜样”,以达到抑制腐败的目的,这种想法还好,但是具体实施起来,是否有些过于理想化了呢?真的是高级需求满足了,低级需求就被抑制了吗? 真正地想抑制这种需求,一个要靠自己,靠道德观念的约束,更重要的是靠外部的强制力量:赞扬引导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监督制约是另外一个方面,只有两手都去抓,两手都很硬,才能真正遏制住自己的低级需求———“私欲”,才能遏制住司法腐败。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