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法官十杰”所难以承受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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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8:03 新京报 | |
作者:韩福东 《新京报》12月13日发表王琳的《法律人的尊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14日发表评论员陈永苗的社论《让司法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两个人的观点完全相反。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我却无法同意其中任何一方的观点。 王琳说,法官应当远离掌声和鲜花,否则就将被世俗和功利冲垮其理性的头脑。我所理解的法律人的“寂寞”是指,法官不应过于热衷名利,也不应与利益团体打成一片,因为他要做一个中立的审判者,有保持不受各方影响的必要。但,给法官“十杰”称号,会达成其“中立的角色”受损的后果吗?我看不会。这是我不同意王琳观点的理由,他把法律人的“寂寞”无限大了。 陈永苗更是具有书斋学者的论断勇气,在他看来,给中国法官“十杰”称号,和给予法官高年薪一样,会让他们更珍惜自己的职位,从而自觉廉洁,甚至于他都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官获得“十杰”称号后,“他们的一举一动(就会更加)受到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我不认为入选“十杰”的中国法官会更加受到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而非正面宣传。同时,我也认为法官的爱惜羽毛和获得“十杰”称号没有必然的逻辑传承关系。在西方的法学著作中,的确有关于法官职业尊荣感的强调。但是,法官“如果能够在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方面都能有较好的满足,那就能达到更好的效果。”这样的论断,在有着完善制度前提下可以作出,在当下的中国却无法作出。这不需要太多的理论基础,在这一点上,法官和行政官员没有什么不同,看看那些踉跄入狱的法官和行政官员曾得到多少物质和精神的满足,而仍贪得无厌就知道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