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总体不涨价”让人不踏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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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9:13 新京报 | |
作者:瞿玉杰 据《重庆晚报》报道,12月16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医疗价格听证会,就多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听证。该市物价局有关官员称,调价申请方案的听证价格涨跌不一,但总体的医疗收费水平不会上涨。 我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然而,由于许多地方的价格听证会不能恪守听证会“告知、公开、回避”的基本原则,从而导致价格听证会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成了涨价的代名词。 事实上,在我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的历史上,这种“总体不涨价”的论调已不是第一次听到。2000年9月,在电信价格听证会之前,有关部门也是信誓旦旦地表示“总体话费水平不会上涨”,然而,等到后来有关部门将电信资费计费单位时间改为了“6秒”之后,电信用户才发现原来并非自己所想。 “总体不涨价”让人不踏实,还因为这种事前表态的做法让人怀疑物价部门举行价格听证会的诚意。行政机构在作出可能对有关当事人不利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参加听证会的各方达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听证会尚未举行,物价部门就断定“总体不涨价”,很自然让人怀疑听证会是不是在摆摆形式、走走过场。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