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新闻:别拿“下不为例”为借口“手下留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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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1:0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作者;刘海明 近日,在湖南省市州监察局长会议上,湖南省副省长于幼军要求监察部门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等四项制度,对“敢闯枪口”的违纪者,监察部门务必按规定毫不留情予以查处,决不以“下不为例”为藉口“手下留情”,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于幼军的这句话,表达了湖南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决心,对那些抱着“头次犯错误免罚”心理的干部,犹如当头棒喝。 曾几何时,“下不为例”几乎成了一些领导处理部属违纪的普遍方法,但这种做法实质是拿国家利益当学费,纵容干部犯错误。仔细琢磨一下,正是因为有了“下不为例”的庇护,才间接促使了利用职务犯罪的加速度增长。 事实上,教育者“下不为例”的“善意”批评,未必就能使犯错误者领情而痛改前非。不少干部正是鉴于有“下不为例”这一重人情、轻法度的保护伞,而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屡屡以身试法,最终酿成锒铛入狱的悲剧。从这个角度看,“下不为例”不仅没有挽救那些犯错误者,反而给他们造成“犯点错误也没什么”的错觉,从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告别“下不为例”,其实就是让制度说话,什么样的错误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不人为设置保护伞,这对提高党政部门的行政效能,实现法律方面的人人平等,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