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强迫民工致死案 数名被告一审受到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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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1: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郑州十二月二十五日电 (史宝银 弋梅荣 李明霞) 曾轰动一时的新密市强迫劳动案近日由登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连庆、贾金柱、杨宝玉、黄利明等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今天,当被害人范明荧的家属接到登封法院的判决书时禁不住热泪盈眶。 今年二月十日,被告人索会武将自己在新密市白寨镇西腰村自办的石子厂承包给周连庆,合同约定索会武提供生产工具,保证生产、生活秩序,周连庆负责组织工人生产。但周 为了强迫范明荧参加劳动,五月十二日至十六日,周连庆、贾金柱、李志伟、黄利明、杨宝玉多次用木棍、三角带、胶管等工具对范明荧实施殴打。五月十六日下午,范明荧逃离该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五月十九日十七时三十分,范明荧在新密市公安局门口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十八时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鉴定,范明荧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登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周连庆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五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贾金柱、杨宝玉、黄利明、李志伟也因强迫职工劳动罪、故意伤害罪被分别处以刑罚并处罚金。被告人姚建合、贾新志、周成军、杨永会犯强迫职工劳动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亦相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目前,关于范明荧死因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察之中。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