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既能报料,何不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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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13:15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陈光 《南方都市报》近日报道了发生在广东的一起虐待未成年人恶性案件。一四岁女童凤凤近半年来常遭其母毒打。小凤凤每一次凄惨的哭喊都让邻居们心酸流泪,但一直无人报案施以援手。事件的披露缘于有人向南方都市报报料,记者实地采访后马上报案,警方才及时将小凤凤救出魔窟。人们敢于报料,却惮于报案,从两种态度的鲜明对比中,反映出当前 从普通公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报料而不报案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媒体为应对竞争都推出了报料热线,并辅之以高额的报料奖金以征求新闻线索,有的还开出了万元大奖。提供一个新闻线索,在经济上有这么丰厚的收益,人们当然会以极大的热情参与。据悉,京城各报80%新闻来自线人报料,就是有力的佐证。然而当前公民报警还仅仅停留在履行公民义务的层面,人们不能从中获得直接的经济回报,尽管有些线索对于警方来说十分珍贵。其实,利益驱动并非与报警机制绝缘,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警方往往给予数十万元的高额悬赏,激发了人们报案的积极性,客观上推动了案件的及时破获。可见,引入利益补偿机制,运用适当的经济手段调动公民报案的积极性,能够有助于保证公民履行义务,也有益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从具体的操作过程来看,报料人十分超脱,而报案者有时反受其累。正常的报案程序要求报案者必须报上姓名、联系方式等,可能出于配合调查取证的考虑。但人们以举手之劳进行报案,已尽到了自身义务,剩下的事情应该由警方独立完成,报案者愿不愿再配合下去就因人因事而异了。要求公民配合到底,无疑为报案者平添了许多麻烦。相比而言,人们报料后就可以坐等奖金了,记者们自然会使出浑身解数,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可见,让人们乐于报案而不袖手旁观,在保证他们免受报复的同时,必须维护他们正常的工作生活不受干扰,让他们付出的仅仅是“打一个电话”而已,不能额外增加其报案成本。 从问题能否得到根本解决上考虑,可能报警有时逊于报料。记者在报道中周详地将来龙去脉说清楚,而且还代读者设问深入探究事件发展的走向,能够在社会上广造影响,调动社会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促进问题的迅速解决。相比而言,报警后警方的处置方式过于单一,小凤凤的领居们就顾及“她母亲要是被抓走了,孩子也没法生活了”而不愿报案,这也是影响许多家庭暴力、伤害方面案件报案率低的重要原因。 备受摧残与折磨的小凤凤是不幸的,但我们庆幸她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摆脱了恶梦般的生活。但报料不报案现象却留给我们更大的担忧:还有没有像小凤凤这样的受害者,需要等待报料后才能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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