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恳求败诉背后的悲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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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09:24 信息时报 | |
作者:郭之纯 余战胜是福建省邵武市的一名下岗职工。因为自己的双胞胎儿子1997年10月5日出生时其中一个成了脑瘫,与接生的邵武铁路医院打起马拉松官司。然而据刚刚出版的12月25日《南方周末》报道,近日他却向审理此案的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直接判我败诉”的请求。 据悉,余战胜做出如此“反常”决定的原因,是因为再也耗不起。已经起诉两年半了,但不仅至今一审未判,就连病历鉴定也没有“完成”——这是一份被司法部司法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出“70页病历被擦刮添改68处”的病历,是一份被北京市法庭科学研究所认定“真实性已受到质疑,继续鉴定已无实际意义”的病历。然而在医院的要求和法院的支持下,这份病历却仍然在“鉴定”之中,经近两年仍无结果(法定至多60个工作日完成)。这样的做法让余战胜雪上加霜,耗资已近30万元。于是,余战胜申请败诉,期待能尽快“打二审”。 余战胜的“求败”说明了什么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标本,从中可以解剖出医疗纠纷官司往往难以迅速(甚至往往还不能公正)处理的症结。现实中经常看到,每每旷日持久的医疗官司判决结果出来时,主诉的患者一方基本上已经精力财力俱疲。无论孰胜孰负,为什么不能快些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权力的错位;二是监督的失效。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存在一个技术的“壁垒”。赔与不赔,甚至赔多少,都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裁定。此之谓权力的错位。显然,这不仅容易产生黑幕,也容易使鉴定过程成为医方推诿的借口。 并不是说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要排斥专家的意见及技术层面的分析。但是,如何规范鉴定行为本身,确是比事故的鉴定过程更需要认真对待的方面。比如余战胜所遇的这件诉讼,便远远超过了医疗鉴定最多60个工作日完成的明确规定。然而,对这种“超长鉴定”却无法问责,另外对医方一而再的鉴定要求是不是应该继续也只能看法官一个人的意思,只这两点就使诉讼过程成了“马拉松”。这明显证明了监督制度的缺位。 这对诉讼的个人一方带来极大的不公平。试想,余战胜要照顾生计,更兼有脑瘫患儿之累,这种精力的煎熬、经济的困难及感情的痛苦十分具体。法律救济,怎样才能给他必胜的希望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