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大学生不与民工挤火车”无关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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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6:48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毛飞 大学生与民工无疑是春运高峰期的两大旅客群体,却受到截然不同的待遇:大学生可以买半价火车票,而民工往往花高价也买不到车票;大学生可以提前几个小时进候车室候车,而民工往往只能待在寒风凛冽的广场上等待进站许可……对此,在南京部分高校的大学生中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大学生为何不与民工挤火车?”(大洋网1月5日)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赞同提倡“大学生与民工一起挤火车”的人的草根意识。但我不得不指出,“大学生不与民工挤火车”并不是问题,“民工不能与大学生挤火车”才是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 在我看来,“大学生不与民工挤火车”表明大学生的可行能力要强于民工群体。“可行能力”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发明的概念,乃是指人们在特定情境中的选择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可以通过在校订票享受半价优惠,可以在学生候车厅候车;可以自己到售票厅里排队买全票或是在公共候车室里等车。与大学生相比,民工却只有排队买全票与露天等车一种选择。相形之下,大学生与民工的可行能力高下立判。 然而问题是,大学生在可行能力上的优势并非缘于社会不公平。首先,大学生所享受的“半价优惠”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大学生享受如此优待乃是国家支持教育的政策体现,其具有明显的合理性。最为关键的是,国家在予以大学生如此优惠政策的同时并没有损害社会其他群体的权益。在不降低社会总福利的情况下适当提升某一群体的福利,并非意味着社会不公平。 民工可行能力的受限制并非缘于大学生的存在,真正的根源是某些铁路客运部门的歧视政策。民工固然不一定必须享受与大学生同类的优惠待遇,但民工群体至少应该拥有一切消费者共有的“底线权利”。按统一标价买票、凭票进站候车,这些都是民工应该享受的“底线权利”与“公民待遇”。提价以及禁止民工进站候车此类做法既无法律根据,更侵害了民工群体做为一般消费者与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才造成了“民工不可以与大学生挤火车”的现状。 简言之,我们不能因为“大学生与民工挤火车”就说实现了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民工不能与大学生挤火车”乃是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侵犯的结果,这才真正关乎社会公平。严令铁路客运部门撤消限制民工的“歧视政策”才是真正实现“挤车公平”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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