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解释开放”救了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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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8: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费十年 1月4日,一青年男子因失恋在溧阳市中心投河自尽,数百名围观路人无一人下水相救。(据1月7日《江南时报》报道) 在“冷漠杀人”成为“流行语”的今天,这条消息是令人麻木还是扼腕?看来,我 类似的事件难以计数,更多的“准见义勇为者”向规则发出的是疑问或指责之声。但是,各地革新见义勇为“解释规则”的行为始终未见声势,更不用说更为开放的全国统一标准的出台。 不过,据《江南时报》报道,去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使我看到了一种进步,《解释》中规定:三种情形下的见义勇为者可向受益人请求补偿,其情形之一是“没有侵权人,例如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身”。这实际上是等于排除争议承认了抢救落水者也是见义勇为,透露出一种“解释开放”的法律精神,参照这种开放性标准,抚顺的那名老人或可在不久的将来亦能“师后有名”。 也就是说,“解释开放”或言规则开放,在情势、对象等方面均发生剧变的今天,是见义勇为者成为见义勇为者的最大依据,也是见义勇为者获得赔偿、挽回见义勇为者失落的价值、吸引更多人见义勇为的惟一前提条件。实际上,南京六合市民王山宝作为口头英雄在逝世21个月后经家人多方努力,终获“见义勇为”殊荣的经历,证明了这种几乎是天然的逻辑关系。王山宝的经历“刷新”了政府部门、普通民众对见义勇为的认识,理应拓宽规则制定者的视界。这完全符合惩恶扬善的法律和道德宗旨。如果仍拘泥于旧框框中,我们会在陈旧的评判标准中变得越来越偏执。 其次,“解释开放”是公民道德重建潮流的中流砥柱般的支撑力。现在,“冷漠杀人”悲剧一再上演,对公民道德重建的呼吁一浪高过一浪。但是,不冷漠者遇到的种种冷漠状况(包括见义勇为不被“承认”),显然已成为人们自愿摆脱“冷漠情结”的主要阻碍。 让见义勇为得到更为开放式的“国家解释”乃至承认,见义勇为者获得补偿,不会吃亏,不会流血又流泪,是我们要求人们不再冷漠的首要资格。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