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谁为果子狸决策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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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5:05 《财经》杂志 | |
本刊讯(记者朱晓超何禹欣) 1月8日下午,深圳东门外农贸市场上,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往昔热卖的的果子狸已无踪影。一名专贩果子狸的小贩大声对记者抱怨:“谁说果子狸有SARS?广东人吃了30多年了,怎么过去都没得病呢?” 这是广东省政府下令捕杀果子狸后的第三天。捕杀令的发出,与卫生部向广东紧急转发的一份报告密切相关。报告作者系香港大学教授管轶等人。其采样检测发现,果子狸携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说,广东处于“非常时期”,应该有“非常措施”。捕杀令发出前后,广州接连出现三例非典确诊或疑似病例。 从去年4月到今年1月,短短八个月内,果子狸在中国历经了监禁、释放、处死的大起大落,其戏剧性命运与2002年冬以来侵袭人类的SARS疫情休戚相关。 早在去年5月,香港大学和深圳疾控中心就已共同宣布,他们在果子狸身上发现了SARS病毒,这一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 然而,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科技攻关组在北京宣布了一项迥异的调查结果——专家们在广东等七省份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未检测出SARS病毒。 学界两种不同的声音可能交替对政府决策形成影响,导致决策动摇。 去年4月29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立即停止出售、收购所有野生动物,同时对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全面监控。自此,全国野生动物的养殖、经营全面停顿。 国家林业局一位人士透露,当时他们已获悉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可能是SARS病毒宿主。 SARS危机于6月起缓和。当月10日,国家林业局、卫生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99号文。其第二条要求各部门“对有关驯养繁殖场所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对已流入餐饮业及市场的重点目标物种,应妥善封存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4·29”通知要求的对所有野生动物养殖场的“全面监控”,在99号文中已被收至对“重点目标物种”的预防监控。 然而,适度从紧的99号文在执行中却演变成野生动物的开禁令。 99号文第五条要求“对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论证,报国家林业局统一公告后,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这条规定迅速被解读为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即将解禁。 99号文的主要执行者系国家林业局。为“贯彻执行”99号文,该局于7月3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上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以恢复合法驯养繁殖经营活动。 令人费解的是,尽管99号文体现的政策方向是继续“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预防监控”,但遍查“7·3”通知全文,并无只言片语提及上述政策取向。 “7·3”通知下发前后,各省纷纷上报本省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 8月5日,国家林业局发布121号文,公布首批“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这一“解禁名单”包括54种野生动物,果子狸赫然其中。 经营利用同步放开。121号文公布次日,“果子狸将重上餐桌”的标题立即涌现在各地报纸上。很快,国内主要果子狸驯养繁殖大省恢复了经营活动。 果子狸政策反复,原因何在?责任在谁?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研究员江海声认为,“4·29”通知下发后,野生动物养殖经营业遭受重挫。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林业局面临来自全国养殖业界的巨大压力。为减轻压力,国家林业局片面执行99号文,以尽快恢复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活动,减少经济损失。 江海声指出,无论是一律叫停的“4·29”通知还是局部叫停的99号文,都非国家林业局一家下达,而是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决策的结果。其执行,理应由接受多个部门乃至国务院的统一监督。 问题是当SARS疫情的阴影逐渐散去之后,当初为抗击SARS而紧急结成的“决策联盟”却迅速消解。国家林业局作出果子狸解禁令后,参与制定对野生动物紧收政策的各有关部门无一提出质疑。在“后SARS时期”的一派乐观气氛中,果子狸的危险嫌疑已被迅速忘却。 现在看来,正是因为缺乏对政策的统一监督执行,因为各部门罔顾全局利益的各自为政,使得国家林业局对决策的片面执行成为可能,从而导致果子狸等重大SARS嫌疑野生动物得以摆脱隔离,并最终危及公众安全。 相关专题:慎吃野生动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