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要求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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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22:4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中央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30日专题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指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们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规,学习和贯彻执行好这一法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贺国强指出,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切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作风的监督,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进行专题学习,对本地本部门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今年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情况作为重要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同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组织人事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四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表率,并将其纳入正在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之中。(完)(来源:新华网)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