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海案庭审无人出庭作证 受害人亲属不知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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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02:36 新京报 | |
杨新海被戴上脚镣手铐押出囚车 新京报供新浪独家稿件,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本报记者钱昊平 陈杰 河南漯河报道 本报讯 昨晚7时30分,被控作案26起、杀害67人、伤10人、强奸23人的案犯杨新海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从昨天上午8时开始,由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主审法官由该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杨庆九担任。法庭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主审法官在开庭前阐明不公开审理此案的理由是“此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 一审对杨新海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一审决定对杨新海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杨新海表示服判,当庭放弃上诉。 据悉,杨新海依律仍有15天时间可以提出上诉。15天后,如杨放弃上诉,漯河市中院将依法提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河南高院如无异议,杨将被执行死刑。有消息人士说,截至昨晚,杨的父母对此还不知情。 杨新海是河南正阳县人,去年11月在河北省沧州市被捉拿归案。此前,他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一次,劳教两次。1999年出狱至去年落网期间共4年多时间里,接连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农村地区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河南省公安机关指定漯河市公安机关管辖此案。 庭审现场-被告记性好答问干脆 昨天凌晨5时,漯河市中院天色还一团漆黑,但已有零星警车前来值勤。漯河市中院从全市各区县抽调了40余名法警。6时半,武警战士开始入场,大门口记者不断聚集。 7时30分,手脚都戴着镣铐的杨新海被从看守所押解至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三辆警车从漯河市中级法院大楼东侧门疾驰而入,让从早上5时多就蹲守在法院正门前的众多媒体记者始料不及。 中间一辆是依维柯警车,前后分别是小轿车。车辆驶入院内后在法院大楼前面停下,两分钟后,杨新海被警察从中间的依维柯车内带出,头戴棉帽,身体稍弓,手脚都戴着镣铐。个子矮小的杨新海虽然淹没在群警中,但他神色正常。 随后,杨新海被带入大楼内。 一位编号为411682的法警告诉记者,杨新海在看守所看见大批警察时一脸笑容,还面向四周频频点头示意,“辛苦啊,辛苦!”上车后,杨氏一会儿抱怨时间太早睡眠不足,一会儿与押解他的法警开起玩笑……该警察说,当了多年执庭警察,“从没见过这样的嫌犯,他兴致很好,一点都不怵。” 审判杨新海的审判厅设在漯河市法院三楼1号庭。由于案件牵涉未成年人隐私,法院只派发了为数有限的几张旁听证,不仅绝大多数记者未能进入法院,杨新海及受害者亲属也均未出庭。 开庭前,杨新海被带进庭前的休息室里,警察帮他摘掉了戴在头上的棉帽。看起来他和警察已经很熟,与警察说话时神色轻松。 “还要吃馍、喝水吗?”警察问他,杨新海摇头说不。 开庭前,此案的卷宗被搁上公诉席,足有半米高,参加庭审的书记员看到卷宗后说了一句:“有这么多的材料啊!”随后,材料被分成四摞。 上午8时,庭审开始,能容纳300余人的1号审判庭仅有30余人在内。主审法官杨庆九面南而坐,杨新海面朝杨庆九,身后站列8名法警。公诉人及检方分列东西两旁。 8时35分,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杨新海在接受法官询问期间,思路清晰,声调很高,回答问题也很干脆。对每次行凶的时间、地点都能准确说出。 中午12时30分休庭,杨新海与参加庭审人员一道就着烧饼吃了当地有名的灵宝羊肉粉汤,还夸那份价值5元的粉汤味道好。 下午1时继续开庭。 据参加旁听的法院民一庭庭长任某告诉记者,除法庭陈述外,上午共完成17项指控的举证及质证工作。 由于杨作恶太多,下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晚7时30分。法庭宣判后,杨新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晚7时40分,杨乘坐的囚车在一辆警车护卫下风驰电掣地回到看守所。 庭审过程中,大部分媒体记者都被拦在法院大门外。庭审刚开始时,本报记者进到审判庭,但很快被请了出来。下午再次开庭时,连没拿出入证的法院内部人员也都只许出不许进。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案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人出庭作证。 此外据悉,昨天的庭审时间相当紧张。为节约时间,法庭甚至在审判庭内一个偏房为杨氏准备了两个塑料桶供其如厕。 首次披露刀具、绳索也成凶器 审庭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的杨新海杀人工具中,除了媒体已经公开的铁锤外,还首次披露了刀具和绳索等。据杨自述,他采用的作案工具主要有八角锤、剪刀、绳子和砖头等。他说,在2001年的一起偷盗过程中,他曾被女主人发现,随后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女主人的脖子,逼其交出了100多元,然后将女主人强奸并杀害。 杨新海曾于2003年4月在山东曹县杀害一对夫妇,并对女的进行奸尸,案件由曹县刑警大队查办。昨天,到郑州办事的曹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刘海生说,杨新海在接受提审时交代,他离家出走流浪后,基本以偷盗为生,得来的钱财作为生活来源,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逐步发展到杀人、强奸。 刘海生把杨新海的作案特点归纳为偷、杀、奸,认为杨新海有一定的智商,只能说有一点心理扭曲,有报复社会的心理,但不可看作就是心理变态。 作案时机-下手专挑集会之夜 驻马店市西平县一警官透露,杨新海在河南的作案大多选择当地的集会时间。 西平县人和乡刘庄自然村刘占伟一家5人是2002年农历十一月初二晚上被杀的。农历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是当地传统的“赶干会”,农民在会上购买生产生活所需用品,杨新海作案的铁锤就是在赶干会上买的。 据杨新海交代,他白天就到刘占伟的家中踩好了点,晚上行凶,行凶后将铁锤埋在村边的几座老坟前,血衣扔到了河里,然后走田间小道步行3个小时到达漯河乘车逃离。他说赶干会期间人群混乱,较容易下手。 同在西平县的宋集乡农历每月初六、十六、二十六也是赶干会,2002年农历九月十六日晚上,该乡翟和村的范春和一家被杨新海以同样手段杀害。 这位警官说,杨新海在接受公安机关提审时还承认在其他地方作案也大多选择在集会的当天晚上,杀人工具以铁锤为主,每杀一次人换一把新的铁锤。 被害人亲属无人告知案件开庭 “我没想到是这样,没有人告诉我那个杀人犯今天审理,我要是知道,就是借钱也要去河南。”昨日晚上,杨新海案中的被害人魏现增的叔叔魏如国对记者说。 去年8月8日,邢台内丘县金店镇魏家屯村魏现增一家五口被杨新海杀死在这一家人于石家庄租种的菜地旁,这是杨新海被抓之前所犯的最后一案。 昨日,魏现增的叔叔魏如国告诉记者,之前从来没有听到任何杨新海案开庭的消息。他说杨被抓之后,他跟侄子魏现锋多次到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询问案件情况,近60岁的魏如国向石家庄警方提出到河南关押杨新海的地方问个究竟,被石家庄警方拦住了。 本报记者刘炳路 相关专题:杨新海流窜4省抢劫强奸杀害67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