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4上海“两会”专题 > 正文

代表建议制定《内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16:58 新民晚报

  关键词:85吨原油泄漏 2003年8月,停泊在上海吴泾热电厂码头的“长阳”轮遭不明船舶撞击,导致85吨燃油泄漏,黄浦江8公里岸线受污染。事后,肇事船只虽然找到,但该船系市郊农民个人所有,船主根本无力赔偿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环境损失。但这起事件也显示出我国内河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缺陷。

  将巨额损害分摊到全社会所有利益相关主体,“损害填补”社会化是大势所趋,设
立相关损害赔偿基金无疑将对解决上述问题迈进重要一步。我建议设立,《内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金条例》。

  根据“受益者负担风险”的原则,拟将内河航运中的四方利益相关主体,即原油的生产企业,原油的购买企业,内河船舶所有人、内河船舶油污损害保险人列为基金款项的分摊对象。基金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做到资金、帐目、人员的分开。基金对油污受害人的赔偿,其中应当涉及基金补偿范围,基金不予补偿的情况,基金补偿的限制,以及基金补偿请求权的时效。

  相关专题:2004上海“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