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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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8:16 南方网 | |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2月1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所作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贯彻司法为民思想,抓好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的落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和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报告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严格依法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加强法院工作规范化和基层建设,完善司法管理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