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副院长肖平被撤查 利用职权涉嫌收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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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3: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2月20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20日上午表决通过,决定撤销肖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调查,肖平在2000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产庭庭长期间,利用职权,涉嫌收受某律师事务所江某、黄某、金某的金额不同的贿赂,本人对自己受贿事实也供认不讳。
据了解,肖平于2003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6日,该院认为肖平涉嫌构成受贿罪,决定移送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回避的有关规定,经上级司法机关指定管辖,该案现在已由广东省某市司法机关受理。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日上午发布的公告表示,鉴于肖平涉嫌犯罪,常委会决定撤消其一切职务。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