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严查县处以上干部 6厅座“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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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11:37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 (通讯员 贾富彬 记者 王振国)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检察院提出要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并将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等四类犯罪行为作为今年重点查处的重中之重。 省检察院在部署今年的工作中强调,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
6名厅级“落马”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 (记者 王振国)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去年一年我省检察机关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95件,共有6名厅级干部依法受到处理。 省检察院通报称,在2003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95件,其中大案要案2314件,占总数的83%,比去年上升了15.1%。全省检察机关立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1068人,县处级干部145人,厅级干部6人,司法人员143人。 立查6起大案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 (记者 王振国)今天,省检察院公布了去年我省检察机关负责立查的6起大案要案。 除依法审查起诉了高检交办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特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外,还查办了高检交办的内蒙古日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如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省检察院还直接立查了青岛市原市长助理王雁等4起厅级干部特大受贿犯罪案件。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