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和省区市党委需建立巡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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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孙承斌邹声文)近日颁布实施的党内监督条例对巡视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专家指出,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实行从严治党,必须认真抓好对高中级干部的监督这个薄弱环节。巡视制度,就是近些年来党中央
据介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先后对一些省、区和部分部门开展了巡视制度试点。试点工作证明,巡视工作在促进省部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廉政勤政,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 实践证明,认真执行巡视制度,不仅能够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而且可以把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