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火灾:警钟为谁而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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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1:57 国际先驱导报 | |||||||||
【作者】山东徐子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浙江海宁特大火灾事故的阴云还未散尽,更加沉重的消息再次传来,吉林中百商厦15日也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直接伤亡人数高达100多人…… 跟往常一样,我们听到的依旧是警钟长鸣和引以为戒之类的老调子。我们不禁要问
在分析一些事故时,往往都能查出一些存在着的安全隐患,比如防火措施不到位,设备不齐全,明显存在一些漏洞等等。既然有专职的安全监察部门,为何不提前对已经查出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呢?是疏于管理还是严重不作为?当事故发生后,那些本应该受到严厉惩处和制裁的有关责任人真正“咎由自取”了吗? 我们常说,通过事件看实质,当不该发生或能避免的事故发生时,敲警钟固然重要,但真正重要的是让那些玩忽职守者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该撤职的撤职,该判刑的判刑,决不能姑息迁就和心慈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压力,让安全监察部门真正能“跑”起来,去主动寻找“隐患源”,把发生事故的几率降到最低。 如果我们只敲警钟而不加强有效责任制度的话,那可能就是另一种“掩耳盗铃”了,只是它付出的,将是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 声明:《国际先驱导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浙江海宁发生特大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