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在甘肃团强调政府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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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21:24 新华网 | |||||||||
5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加他所在的甘肃代表团的审议。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政府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 接受人民监督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贺劲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下午参加了他所在的甘肃代表团的审议。温家宝指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甘肃代表团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甘肃厅举行。陆浩、李梅、盛维德、卢克俭、哈琼等代表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等问题先后发言,会场气氛热烈。温家宝边听边记,还不时就有关问题与代表们进行交流。 在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温家宝说,接受人民监督是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做好政府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政府才能更好地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作出正确决策,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也才能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和政府机关的清正廉洁。 温家宝说,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多种形式和途径的人民监督,其中最重要的是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人大会议期间,要如实报告政府工作,接受人民代表的审议;认真答复人民代表提出的询问和质询,虚心听取人民代表的建议和批评;对人民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和意见,都要及时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在日常工作中,要为人民代表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良好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主动征求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和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同时,要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政府的渠道,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为了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完)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