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拟增加或修改关于国歌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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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8:27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人民大会堂3月8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说,宪法修正案拟增加或修改关于国歌的规定。 王兆国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四章的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在这一章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赋予国歌的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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