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司法干部为民工讨薪殉职 总书记作重要批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9:53 重庆晚报 | |||||||||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奉节县司法干部胡光明为民工讨薪殉职的先进事迹,在重庆代表团引起强烈反响——今天上午,出席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重庆代表团召开会议,集中学习胡光明的先进事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在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重要批示,通报了胡光明同志的先进事迹。他指出,胡光明同志是我市继甘在华、张建国之后涌现
胡光明是奉节县竹园中心司法所所长。他在工作中积极帮助困难群众,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深得乡亲们的信赖。今年2月14日,为给14位在江苏打工的奉节县竹园镇农民工追讨工钱,胡光明不幸在南京江宁区遇到车祸,因公殉职。 (特派记者 胡东强 曹阳)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