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医保报销用药范围应更新 外来女工应保生育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毅、张米扬)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珠就社会保险制度问题进行调查后提出:医疗保险报销的用药范围每年应当更新扩大,同时要增加大病保险的范围。外来女工也应参保生育险。 宪法修改案草案提出增加“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机制”。董明珠代表在审议中认为,社会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机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目前
对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她建议:首先要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时间,建议参照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时间规定,医疗保险享受的时间从参保当天开始。其次,住院费用的支付限额不应一刀切。应该建立特殊通道,对交纳社保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业职工,在按照一般政策不能解决医疗费用时,可由企业申请酌情增加费用。第三,医疗保险报销的用药范围每年应当更新扩大。而目前的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太窄,大部分有效药属于自费药物,社保部门应当根据患者需要调整医保用药范围;同时要增加大病的范围,支持患者根据病情自由选择更合适的医院。 董明珠说,目前一些城市现行的失业保险全员缴纳,城镇户籍的人员个人缴纳1%,公司缴纳2%,农村户籍的公司缴纳2%,个人不缴费。众所周知,农村户口人员失业后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参保企业每年为农村户籍员工缴纳大量的失业保险有何意义,失业保险受益人究竟是谁? 董明珠提出,外来女工也应参保生育险。目前一些城市的生育保险必须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且男女必须参加,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不能参加生育保险。对于女员工参加生育保险无可厚非,但男员工参加生育保险让参保人质疑。而对于外来女工,只能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却不能参加生育保险,外来女工的权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