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工作报告解读 律师办案权有了保障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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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1:29 北京娱乐信报 | |||||||||
高检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等作出具体规定 【报告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这个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看似生硬的文件名称,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眼里,就是一纸“权利保障书”。
【报告解读】“这个规定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范围、查阅案卷材料和申请收集、调取证据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了保障和便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戴玉忠说,规定对检察机关如何办理律师会见、听取律师意见也明确了承办部门的职责。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反法律和本规定,可以向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投诉;各级人民检察院接到律师投诉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本规定的要求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 不批捕5万人、不起诉2万人 【报告内容】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8872人、不起诉27957人。 【报告解读】这两个数字彰显一个重大的主题: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检察机关对各类案件展开了雷厉风行的复查行动,6643件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等质量问题的案件得到纠正,对424名违法违纪的检察干警进行了处理。 追捕携款潜逃境外嫌疑人 【报告内容】进一步加大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共抓获596人。加强跨区域协作和国际执法合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 【报告解读】加大对携款潜逃境外嫌疑人的追捕力度,是2003年追逃工作的一个亮点。2003年12月,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专人对境外缉捕工作及公约成员方所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中国与俄罗斯加强了双方边境地区检务合作及司法协助。对已出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中国检察机关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全力追捕。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 【报告内容】为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报告解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张仲芳介绍,目前这项试点正在天津、四川、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试点。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已推荐产生人民监督员4944人,有493起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处理意见的462件,不同意的31件,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原拟定处理意见的21件。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的、拟不起诉的案件都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列。 立案侦查省部级干部4人 【报告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所作的高检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到2003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2612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 【报告解读】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效果不断增强。“应该肯定的是,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肃清了一批大‘蛀虫’、让腐败‘蛀虫’无处藏身,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检察机关反腐败力度。”郭永运代表说。均据新华社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