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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解“三农” 农村土地需“五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6:2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记者 吴庆才) 来自沿海发达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金山区委书记李金生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呼吁,要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尽快建立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产权(股权)化等“五个化”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如果说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分离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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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那么改革的第二步将是更为深化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即建立‘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李金生认为“这是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呼唤和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措施。”

  李金生认为,“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五个化”:农村土地承包权产权(股权)化,农村非农用地资本化,农村土地国家征用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化,农村农户宅基地物权化,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这位“三农”专家认为,改变目前承包地三十年不变的债权现状,变农户土地承包权为产权(股权),与承包权的根本区别在于享有承包地的处置权。这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维护农民权益、防止权利腐败和确保社会稳定的战略措施。

  所谓农村非农用地资本化,就是改变目前征用农村土地范围过宽的现状,改革现行征地制度,凡属经营性的非农用地,不采用征用农民土地使之成为失地农民的办法,而是农户将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投入,进行资本经营,确保农民土地非农经营的土地级差收入。

  这位高级经济师认为,国家征用后农村土地应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中央已决定改革现行征地制度,公益性用地的征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农民合理“补偿”。

  他认为,农户宅基地与地上建筑物应发给房地产所有权证。农户宅基地置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不属于招投标的范围,应拆一还一,并发给房地产产权证,使其真正成为有处置权的所有权人。

  最后,他提出,除国家征地的指令性流转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非农用地入股或出租等方式的流转、宅基地的流转,必须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使之流转顺畅,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与效率。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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