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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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06:34 扬子晚报 | |||||||||
北京3月12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今天分别举行小组会议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江苏代表团副团长、省委副书记任彦申主持了下午的全体会议。大家认为,过去一年,“两高”工作实实在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和效率不高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孙安华代表说,“两高”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十分重大。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在决策时应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在执行中要认真维护群众利益,这样才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既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又使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公丕祥代表说,要更好地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百姓“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加强对合法财产权益的保障,确保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正确运用司法手段,妥善调处社会分配、劳动用工等领域的纠纷,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济的力度;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王浩良代表说,要认真贯彻法官法、检察官法,规范司法机关人员的退休离职制度,不能搞一刀切。冯义代表说,针对执行难的问题,建议制定强制执行法,通过立法途径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季建业代表说,要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思想,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修改完善有关制度,与宪法修改精神相衔接。杨涛代表说,“两高”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做得还不够,建议“两高”工作中要更好地体现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李连宁代表说,司法体制改革要慎重,法院系统如果实行垂直领导有利有弊。司法解释要规范和完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要坚持。 潘永和、刘兆勤、赵长胜代表说,高法工作报告有创新,首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了最高法院的工作,明确了最高法院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问题。建议两高建立一套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王永顺、柴新建、周建平代表说,报告应增加错判率、错捕率的数据,以便于人大代表全面审议两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要细化司法解释,避免被曲解而导致司法腐败。顾冠群代表说,两高应及早研究网络法律问题,规范网络行为,保证网络安全。钱海鑫代表说,要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议处决死刑犯最好以注射方式,体现人性和文明。管晓虹代表建议成立审理医患纠纷的专门法庭。 曹卫星代表说,检察机关应研究思考职务犯罪问题,做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缪昌文代表说,反腐败应重在预防和事前教育,对一些违纪和苗头性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以爱护和保护干部。徐晓阳、何达平代表说,“两高”应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加大对基层司法队伍的整顿力度。(金伟忻顾雷鸣)(新华日报)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