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证券交易所职员非法集资8000万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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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8:27 浙江日报 | |||||||||
本报金华3月25日电 (通讯员 赵志恒 记者 谢国仪)身为证券交易营业部副经理,却非法集资人民币8158.9万元,挪用200万元,给国家造成2229.31万元损失。今天,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章志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1997年2月至2001年7月间,章志成利用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证券交易营业部主持工作副经理的身份,擅自以营业部名义,通过他人介绍和签订“
据悉,一审宣判后,章志成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