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说中国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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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日电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二00三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中,着重阐述了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白皮书中说,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积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文章列举说,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大政方针,行使国家立法权。 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加强了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不久前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许多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制十部法律,其中《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处处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白皮书中说,中国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进一步完善。经修改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文中说,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信息、言论、出版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去年,中国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健全了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使公民享有更多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另据悉,《信息网络著作权保护办法》正在进行立法调研。新修订实施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对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 中国政府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为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等自由创造条件。迄今,中国有广播电台二百八十二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七百四十四座,电视台三百二十座,教育台六十二座,出版发行全国性和省级报纸二百四十三亿份、各类期刊近三十亿册、图书六十七亿册。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宗教活动场所十万余处,各种宗教教职人员约三十万人,全国性和地方性宗教团体三千多个,宗教院校七十四所。各教都自己出版经典、书刊,其中仅《圣经》的印数即达三千万册。中国各宗教团体已同世界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