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权不是禁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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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6:58 北京青年报 | |||||||||
3月15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半个月后,昨天,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03年中国人权白皮书,全面介绍过去一年间中国在促进与保障公民各项基本人权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了解。看到国家根本大法中加入“人权”二字,又在2003年中国人权白皮书中感受到中国人权发展的里程碑式的进步,抚今追昔,令人感慨系之。
“人权”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生的概念,它作为一个完整的汉语词汇,由日本学者在1861年从西语翻译过来,至迟在1903年前后,“人权”概念在中国知识界就已经非常流行。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曾经提出,要根据二大的决定建立人权组织,开展活动。上世纪40年代,中国共产党控制的武装根据地制定了一系列人权约法,如1940年通过的《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2年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都明确包含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然而自上世纪中叶以来,世界上两大意识形态阵营的尖锐对立,使得中国对西方国家包括“人权”在内的政治观念基本持否定态度,虽然中国事实上也在保障人权,中国的人权运动始终都是世界人权运动的一部分,中国并不是人权的敌人。久而久之,难免给人一种印象,仿佛“人权”是中国的一根软肋、一块心病,人权问题甚至成了一些国家屡屡攻击中国的一个口实。这种尴尬局面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执政党总结了当代中国和世界人权发展的实践,提出中国要把人权旗帜掌握在自己手中。1991年发表的第一份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肯定了“人权”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1997年执政党将“人权”写入十五大主题报告,2002年年底执政党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向全世界表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人权在中国不应该是一个禁区。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采用抽象的“人权”概念,专门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表明中国不但要立足于自身的国情和实际,坚持在人权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而且也要认同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权威文件中包含的人权理念;不但要尊重和保护中国宪法中已经列举的20多种具体的公民自由与权利,其他一些在宪法中没有一一列举穷尽的公民自由与权利,只要属于人权的范畴,同样也在国家尊重和保护之列。12 中国的人权不是禁区。“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语),人权入宪之后,宪法在中国更是“一张写着人权的纸”。手里攥着这张沉甸甸的“纸”,中国人有理由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12 作者:潘洪其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