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部分单位野蛮拆迁 断水断电砸玻璃骚扰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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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00: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南京北京东路部分拆迁居民呼唤文明拆迁 前天,住在南京北京东路某地面临拆建的部分居民向本报热线84715812反映,他们居住的地方因政府工程需要实施拆建,可是负责他们拆迁工作的单位并没有遵循南京市新出台的拆建管理法有关规定,时常对一些未搬迁的居民采取断水、断电。目的是让居民早点搬走。居民说,政府工程他们支持,可负责拆迁的单位也应该妥善做好拆迁居民的沟通工作,
接到居民反映,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将被拆迁的北京东路这处现场,两幢即将被拆迁的楼房到处贴着拆迁公告,公告上贴着一块拆迁倒记时表,表上注明离拆迁结束期的天数。已有部分居民搬出,另一些尚未搬离的居民家阳台上晾晒着衣物。一位刚买完菜准备回家的居民王女士对记者说,拆迁单位于四月初发出告示,要求这两幢楼内的居民全部搬迁,至四月三十日止。在这期间拆迁单位与他们就拆迁补偿问题谈判过,但还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说,政府工程需要拆建他们肯定会支持,可是拆迁单位也要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妥善安置好他们。可拆迁单位后来就很少再与他们进行沟通。为了让居民们早点搬出,拆迁单位时常采用断水断电的方式,住户们苦不堪言,饭有时不能烧,澡有时不能洗,电视有时不能看,给他们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一些民工还经常用砖头砸碎已搬走的居民家的窗户玻璃,特别是夜里睡得正香的时候,砸碎玻璃的声音特别刺耳,居民们感到很可怕。另一位住户陈先生还领着记者看了被砸坏玻璃的几户人家,在这几户人家里还到处残留着玻璃碎片。陈先生指着满地的玻璃碎片说,如果住户们晚上不留意摔倒的话,这些碎玻璃片会扎坏人体的,陈先生说,同样是拆迁,紧邻这个地区的九华山拆迁工作却秩序井然,拆迁单位文明拆迁,不象这里的拆迁单位使用一些外门邪道的招数进行拆迁。 记者随后来到紧靠拆迁现场的负责此项工程的拆迁办公室。记者问一位工作人员这里的拆迁进展情况时,该工作人员称,这里的拆迁是由于国家建设工程需要而进行拆迁的,拆迁工期比较紧,拆迁人员也与住户就拆迁问题进行了谈判,一些住户已经搬走了,另一些还没搬,主要由于补偿金额问题。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关于断水断电砸玻璃的事情时,几位工作人员顿时变得谨慎起来,称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丁先生不在,他们对有关情况不是很清楚。 记者离开北京东路,来到被喻为“南京第一拆”的九华山拆迁现场,该拆迁工程已经进行了20多天,拆迁工作秩序井然。记者在负责该地段负责拆迁的指挥部的公告栏内看到,在拆迁公告上注明了民主监督员姓名、职务、职责、监督电话和值班时间。据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从拆迁以来他们多次上门与拆迁户进行了沟通,一些拆迁户已经搬出了这里,另外还有一些住户没有搬走,对于这些未搬走的拆迁户,他们仍然每天耐心地上门做工作。当记者问,拆建单位是否会采用一些断水断电的方式让拆迁户搬离时,该工作人员语气坚决地说,不可能。他们会按照南京市新颁布的《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拆迁工作,即使未在最后期限搬出的住户实行强拆时,他们也会在强拆前召开听证会听取强拆意见,拆迁工作一切按章办事。记者来到了一位还未搬走的住户李先生家里,李先生说,他和拆迁单位的谈判进展不顺,所以至今未搬。但这里未搬出的居民的生活还是比较安定的,拆迁没有打乱他们的日常生活秩序。 江苏省十经律师陈议先生认为,根据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拆迁户在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时,拆迁单位不能实施停水停电等违法行为。拆迁单位实施这种行为造成拆迁户生活不便的话,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等正当的途径,要求拆迁单位停止侵权。 记者肖军 实习生史婷婷 相关专题:关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