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集团公司党组反思安全生产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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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6日18: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常志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日前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总经理陈耕强调:要深刻吸取“12·23”井喷特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会议进一步分析了“12·23”井喷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这起事故,直接原因是作
中石油各企事业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反违章、查隐患、促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一场吸取教训、确保安全的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 “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有关人员在重庆开县罗家16H井的钻探过程中,违章操作导致井喷失控的责任事故。由于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共导致243人中毒死亡。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在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发生后,多次表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并提出引咎辞职。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鉴于这起特大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惨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为了严肃法纪、政纪,教育干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同意接受马富才辞去中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请求,决定给予中石油集团公司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任传俊记大过处分,并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