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改新报告专注特首及立法会产生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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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18: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尹丹丹) 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牵头人曾荫权今日表示,专责小组争取在五月份发表有关政制发展的第三号报告,该报告内容将专注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具体修改事项。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政制发展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据此决定,香港二OO七年行政长官和二OO八年立法会的选举均不实行普选,但其具体产生办法可按《基本法》
下午,曾荫权在政府总部向新闻界表示,因应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明确的修改范围,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将罗列《基本法》中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规定有哪些方面可以修改,有哪些方面可以考虑修改,以助社会各界未来在构思具体方案时能有所参考。 同时,专责小组亦会在第三号报告中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在符合《基本法》规定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大前提下,对所有关乎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规定提供意见。如果大家现已有意见,则欢迎他们随时向专责小组提出。 曾荫权表示,专责小组将尽快展开下一步工作,并预计在推出第三号报告同时便会展开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工作。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