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全民交通时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首日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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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20: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邹声文、田雨)“五一”黄金周恰逢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第一天。突然增加的外来游客,大起大落的交通流量,无论是对行人、司机和执法者,还是对道路设施和法律本身,都是一个考验。 翻栏杆 闯红灯 违章行为随处可见
1日上午8时许,记者从北京世纪坛出发,经西客站前往约10公里外的崇文门,或步行,或乘公共汽车,体验了新法律实施当天沿途的交通安全情况。一路下来,感觉交通秩序整体上较好,但途中所看到的一幕幕场景却仍然让人担忧: 8时30分,西客站前广场。10分钟内,有3位游客先后从道路北侧翻越隔离栏杆,到道路南侧换乘公共汽车。而就在他们的头上,就有一座过街天桥。问其动机,回答大同小异:“图个方便!” 9时许,小马厂公交车站。一辆已经出站的公共汽车在内侧机动车道行驶10多米后突然停车,打开车门。只见一位行人一边招手一边朝车门飞奔。而记者所乘的正在外侧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公共汽车不得不紧急刹车,车内一些人站立不稳,差点跌倒。 9时30分,前门西侧一人行横道。红灯亮时本不应通行,4位行人却突然手拉手穿越道路,数辆正常行驶的汽车不得不紧急刹车。 10时许,前门东侧辅路。在两三分钟的时间里,竟然有7人骑着自行车,在行人和机动车间逆行。10时25分,台基厂路口南侧东西向人行横道。当绿灯亮时,72岁的雷怀庆老先生拄着手杖准备过路,刚把脚迈上人行横道,就赶紧缩了回来——因为从东西向机动车道转弯驶来的车辆不但不减速、停车,反而加速从他面前呼啸而过。如此反复好几次,雷老爷子最终才在好心人的搀扶下走完自己享有“绝对通行权”的人行横道。11时15分,崇文门路口。一队婚车缓缓向西驶去,其中三辆高档轿车的前后车牌号码均被红底金字的“心心相印”遮挡。而按照新法律,遮挡车牌的行为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这一幕幕告诉我们,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开始实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出行就必然有了安全保障。 乱并线 乱停车 安全观念何时转向“汽车时代”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了不起的法律,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立法宗旨。”公安部“畅通工程”专家组成员、权威交通专家段里仁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部法律一实施,我们的道路交通状况就会立即好转。”专家强调,首要的是,作为交通参与者,无论是行人、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者,道路安全意识都需要进一步强化,需要跟上城市的发展、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目前,北京的机动机保有量已达240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已达120万辆,这表明北京正从自行车时代快速迈向汽车时代。”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张景春说,“但是,有相当多驾驶者的交通安全观念还没有从自行车时代转向汽车时代。比如,不少车主在驾车时随意并线,在道路上随意停车,这都是骑自行车的行为方式,结果造成了许多交通事故。”张景春介绍,就在4月30日,一对夫妻违章翻越街道隔离栏杆时,妻子当场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丈夫后悔莫及。 任务重 协调难 政府管理亟待“升级” 新法律的实施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交警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段里仁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管理者的要求比过去更高了。交警队伍也需要根据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宗旨,更新管理方式。“我国交警的工作负担是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四五倍。任务过重,人手不够,这意味着有相当数量的违章现象特别是一些轻微违章行为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代交通本质上是全民交通,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现代交通管理并不只是交通警察的事情,它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是真正的大交通,但在过去的实践中,一些地方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根据法律规定,城市规划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制定比较完善的道路规划,建设部门在道路建设时要及时设置相应标志和信号,市政管理部门在设置广告牌时防止遮挡司机视线,成为上述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这些都需要各部门真心协作,把关系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情办好。”段里仁说,我国道路建设速度的确很快,但等级和质量普遍较低。道路交通中的标志、标线、信号、隔离设施等建设更加滞后。从近年数据看,日本交通标志数量是中国的9倍,人行天桥数量是中国的11倍。“要还这么多的历史欠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需要一个较长过程。” 相关专题:《道路交通安全法》5月1日起施行 | |||||||||